本文目录一览:

海洋货物运输承保范围

1、法律依据:《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一切险”条款解释的请示》 第十一条 一切险承保的范围是平安险、水渍险及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外来原因仅指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玷污、渗漏、碰损、串味、受潮受热、钩损、包装破裂、锈损。

2、法律分析:平安险责任范围:(1)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2)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3)意外事故之前或之后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而使货物造成的部分损失。水渍险责任范围:(1)平安险所承保的全部责任。

微信号:13930579202
双龙物流, 全国各地回程车调度
复制微信号

3、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一般附加险有11种: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沾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钩损险,受潮受热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

我国海运货物基本险和附加险的保险期限

战争险的保险责任期限以水面危险为限,即自货物在起运港装上海轮或驳船时开始,直到目的离海轮或驳船为止;如不卸离海轮或驳船,则从海轮到达到目的港的当天午夜起算满15天,保险责任自行终止。保险条款还规定,在投保战争险前提下,加保罢工险不另收费。保运通货运险为您解希望可以帮到您。

若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收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费率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费率包括基本险费率和附加险费率。费率厘定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有:(一)运输方式。

保险期限,是指保险人承担责任的起讫时限。由于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对特定航程中货物的保险,因此,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没有固定的具体的起讫日期。我国海运货物基本险的保险期限条款由仓至仓条款、扩展责任条款和航程终止条款构成。

The End 微信扫一扫

文章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除非注明,否则均为玉田志明货运专线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阅读

发表评论

访客 访客
快捷回复: 表情: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38人围观)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

取消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